【国家发改委发布第三监管周期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告诉】财联社5月15日电,国家发改委发布第三监管周期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告诉。一、依照有关规定,核定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第三监管周期两部制输电价格。其间,电量电价随区域电网实践买卖结算电量收取;容量电价随各省级电网终端出售电量(含市场化买卖电量)收取;京津唐电网规模内,坐落北京、天津、河北境内的电厂参加京津唐区域买卖电量不归入华北电网电量电费计收规模。二、区域电网容量电价作为上级电网分摊费用经过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收回。三、各地开展变革委要加强对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陈述我委(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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