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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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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8-21 06:00:08   来源:bob全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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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系专门干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60余年的电缆附件生产经验,具备500kV及以下各电压等级交直流全规格超高压、高压及中低压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生产能力。作为国内电缆附件行业的骨干企业,企业具有完整的产品线,基本的产品涵盖超高压电缆附件、高压电缆附件、中低压电缆附件等,包括输电线路用附件、通讯电缆用附件、电力金具、电缆接续金具、电工器材、电缆敷设成套机械、绝缘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已大范围的应用于包括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电网改造工程在内的特大型、大型城市输配电网改造,秦山、大亚湾、岭澳核电站二期等在内的核电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北京、上海、广州等在内的主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以及武广高铁、沪昆高铁等在内的干线高铁项目建设和北京奥运会场馆电力建设、广州亚运会场馆电力建设、三峡工程、厦门柔性直流输电科技示范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特别是公司新近研发投产的500kV交直流系列新产品,较为顺利的进入了海上风电、抽水蓄能市场,公司的产品是电力、轨道交通、高铁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电力线路中必不可少的关键产品。

  电缆附件是电缆终端和接头的统称,它们是电缆线路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电缆终端安装在线路末端,用以将电缆与其它电气设备相连;电缆接头是安装在电缆与电缆之间,使两根或两根以上电缆联通以实现电能输送。电缆附件基本功能是恢复电缆的性能,同时实现与其它设备的连接。电缆有导体、绝缘层、屏蔽层和护层四个主要结构层,由于在电缆终端和接头处,电缆金属护套和屏蔽层断开,电场在此处发生畸变,若不通过电缆附件对其做处理,将无法确保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电缆附件使电缆的四个结构层分别得到延续,并且实现导体连接和密封良好,绝缘可靠,并达到足够的机械强度。因此,电缆附件在保证整个电网供电可靠性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司的主要盈利模式为专门干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生产、销售,以获取合理利润。

  在销售上,公司直接参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和重点行业客户的招投标,同时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大力加强省级销售子公司的建设,推进销售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的布局,提高在省级电力公司实施项目、用户工程建设项目的市场占有率,快速扩张公司自有的直销业务;对尚未设立销售子公司的区域,则依托原经销商的销售基础和销售经营渠道,迅速抢占市场。公司的各项经营模式科学、合理,在保持经营销售团队、稳定的同时,不断进行营销机制创新,是公司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形成的、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经营模式,确保了公司在电缆附件行业的领头羊和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

  公司为确保生产稳定、供货质量并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建立了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合格供应商制度,实行了批量采购和定制件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同时为确保销售的供货需要,公司依据年度生产计划需要,结合前期销售记录、手持订单、销售预测及库存商品的真实的情况,建立了“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是通过自主研发,并经过内部论证和测试、型式试验、预鉴定试验并取得相关资质后进行销售。

  公司依靠技术推动企业未来的发展,掌握了超高压用绝缘材料开发技术、电缆附件系统模块设计技术及电缆附件检测技术等电缆附件行业的核心技术。公司研发能力强大,在基础材料应用、产品成型工艺、高电压等级以及智能电缆附件产品领域,近年来持续加大投入,特别是人力成本大幅度的增加投入,不断充实研发团队,强化已有的核心竞争力,并视其作为未来实现持续增长的根本保证;同时公司研发成果转化为经济价值的应用能力突出,2018年度研发成功的290/50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附件及±525kV(±5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直流电缆附件,先后在抽水蓄能电站基建项目(500kV电力电缆系统)、如东海上风电、张北特高压示范工程等项目实现中标和合同签订,打破了多年以来所生产、销售的产品,基本为220kV以下局限,并且在2022年度,公司330kV-500kV系列新产品,在国家电网集中招标中取得较大突破,标志着公司该系列新产品逐步进入城市输电网络的商业化运用,直接为公司带来了新一代更高电压等级系列新产品的红利期。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2年09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09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公司开立的“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001,587股已于2023年1月3日非交易过户至“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4,001,587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2.07%。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2年09月14日、2022年09月30日、2023年1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于2023年3月0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23年3月14日发出会议延期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CEO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线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途,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根据《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应权益递延到第二个解锁期或第三个解锁期,在后续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为了及时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3年4月7日下午14点30分;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2、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3年3月3日向各监事发出,于2023年3月14日发出会议延期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线年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的情况。

  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可提供保本承诺和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打理财产的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结合公司融资情况,为进一步节约资金成本,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有利于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根据《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应权益递延到第二个解锁期或第三个解锁期,在后续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19,418,491.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22,932,356.95元,减去2021年派发现金股利41,603,331.6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0,747,516.69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途,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的总股本193,107,6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28,966,146.00块钱。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要,同时考虑了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承销总干事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02元,共计募集资金63,07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99.5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770.45万元,已由承销总干事安信证券于2017年6月7日汇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02.66万元后,公司这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267.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0号)。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9,426.4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27.76万元;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589.75万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3.1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项目46,016.2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520.8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772.4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公司已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7月,长缆科技、保荐人分别与中国银行长沙市中南大学支行、建行长沙西京支行和浦发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长缆科技、保荐人分别与建行长沙星沙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理财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2017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659,153.76元,已于2017年8月实施完毕。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500kV及以下交直流电缆附件扩产能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1年7月延期至2023年7月。项目延期原因系500kV及以下交直流电缆附件扩产能项目建筑工程拟分两期建设,其中第一期在长沙市望城区新建厂房,第二期在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223号新建9,000平米超净车间及4,000平米试验大厅。目前,项目二期已完成建设,一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统筹考虑未来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对建设方案重新进行了论证、调整、优化,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的实施进度。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为提升研发中心新产品、新技术、新标准的研发能力,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无法区分、量化研发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系为提升公司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水平,为公司改进产品及时提供较为可靠资料,为客户提供便利的营销服务,因无法区分、量化营销网络建设对公司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编制单位: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